凡填報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需達到所在省份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及格,同時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體育類本、專科錄取控制線。
一、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二、産品設計專業、藝術設計(專科)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三、美術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六、音樂學專業、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七、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50%+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八、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文化課成績×50%+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九、體育類(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治理)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