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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及特殊類型招生辦法,分批次、分科類招生計劃

2016年許昌學院藝術、體育類招生錄取原則

作者:  來源:招生辦公室 編輯:馬林超 浏覽量: 日期:2016-06-06

凡填報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需達到所在省份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及格,同時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體育類本、專科錄取控制線。

一、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二、産品設計專業、藝術設計(專科)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三、美術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四、繪畫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五、音樂演出專業,按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六、音樂學專業、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七、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50%+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八、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文化課成績×50%+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九、體育類(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治理)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