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部):
2015級新生即將報到,現將2015年度高校地助學貸款新生申請及數據錄入等有關事情部署如下:
一、2015級新生貸款申請
1.贷款规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學生均可申请。
注:已经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學生不得同时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2.相關要求
(1)2014年起开始使用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往年的贷款审批表不再使用。學生申请贷款后可在系统内直接导出打印;
(2)貸款額度:學住費:只能填寫欠費金額,不得多貸。同時,貸款總額必須爲100的倍數即整百整千;
(3)各院部要认真考察申请贷款學生的日常体现,对预计未来违约风险较高的學生应不予批准其贷款申请。
(4)本年度貸款的數據錄入事情應于9月22日前完成。
(5)9月23日至9月25日進入數據核對階段。
3.贷款學生公示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關于2015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事情部署意见》,今年高校贷款學生必须进行两级公示:
1.院(部)贷款學生最终确定后,各院(部)需对本院(部)本年度贷款學生名单通过张贴或院(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院(部)需提交公示照片兩張或公示截圖(電子圖片)。各院(部)須在10月10日之前完成公示事情。
2.各院(部)公示结束后资助中心将在全校对本年度助学贷款學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並將有關公示质料交省資助中心。
如無公示或公示质料不足的,國家開發銀行將取消相關高校本年度貸款資格,請各院(部)務必重視並按要求完成公示事情。
二、數據錄入
1.贷款申请数据录入可由申请贷款學生通过在线系统自行录入也可由院(部)通过助学贷款系统进行统一录入,录入方式见“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學生操作说明”(附件)。以后许多事情需要贷款學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完成,因此建议由學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贷款申请。
2.院(部)在學生申请后将學生贷款申请导入系统,並進行數據審核。(貸前治理-申請與審查-明細-導入)
三、數據審核
院(部)貸款數據錄入完畢後應及時導出數據進行審核,在審核過程中應特別注意:
(1)家庭住址:必須凭据“省市縣鄉村”或“省市(縣區)街道小區門牌號”的要求精確填寫,務必杜絕出現只寫到鄉鎮、街道的情況出現,一旦發現應及時進行補充和完善;
(2)家庭電話:如填寫的座機號碼需加上區號如:0374-2968882;
(3)學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和考生号是贷款到账后财政处进行扣划学费的要害数据,因此院(部)应认真组织學生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应实时修改;
(4)學生所在年级、班级、结业时间是否正确;
在学校审核上报省资助中心的历程中一旦发现有學生贷款数据不切合要求将被认为该生刻意隐瞒小我私家信息并直接取消本年度贷款资格,以免影响我校整体贷款事情;
四、需提供质料
1. 凭据國家開發銀行新的助學貸款操作規程,自2014年起啓用新的《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原《貸款審批表》不再使用;
2.首次贷款學生需提供《申请表》(學生结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三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盖章证明即可)、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學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頁复印件,印上质料各2份;续贷學生只填报《申请表》即可,不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注:《申請表》可在系統申請後直接導出打印,也可使用空白表格填寫;對貸款申請及數據錄入如有問題請認真查閱操作說明。
3.《申請表》等质料一式兩份,一份院(部)存檔、一份在貸款申請事情結束後根據資助中心通知隨貸款条约檔案整理後一並上報。
PP电子学院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