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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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校內非機動車治理的通知

作者:馬科來源:保衛處 編輯:院長辦公室 訪問次數:發布時間:2022-03-31

校屬各單位:

爲提升校園交通治理事情精細化水平,進一步規範校內非機動車行駛、停放秩序,營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保障校園交通宁静和師生人身宁静,現就加強校內非機動車治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治理範圍

進入校園的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共享單車、共享電車,未懸挂機動車牌照的四輪車等,均納入校園非機動車治理範圍。

二、車輛行駛

1.非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0公裏/小時。車輛通過人行橫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注意避讓行人和機動車輛。

2.非機動車在校園门路上應靠门路右側通行,嚴禁行駛中接打電話、超速行駛、相互追逐、急轉猛拐、逆向行駛、違章帶人、雙手脫把等違規行爲。

三、車輛停放

1.兩輪車、三輪車停放在停車棚或劃定的非機動車停車線內,四輪車按箭頭指示偏向停放在機動車停車位。所有車輛嚴禁停放在教學樓、宿舍樓等場所的消防通道、門廳、走廊、收支口等非停車區域。

2.嚴禁在建築內的公用走道、樓梯間、消防通道、宁静出口處等區域和室內爲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或“飛線”充電。

3.共享單車、共享電車必須順向停放在指定的車位內,嚴禁亂停亂放。運營商要合理規劃停車位,設置標線標識,加強日常治理,維護好停放秩序。

四、違規處理

1.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克日起张贴违规停车见告单,予以警示。自2022年4月6日起保衛處将接纳锁车、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置惩罚。电动车(电池)违规充电的,保衛處将接纳锁车、扣车、没收等方式进行处置惩罚。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处置惩罚。

2.非機動車違規被鎖車、扣車的,認領法式如下:

(1)學生车辆违规停放。违规1次的,本人提交《文明出行允许书》,所在单元主要卖力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携带有效证件到保衛處治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保衛處予以警告,本人提交《文明出行允许书》,所在单元主要卖力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携带有效证件到保衛處治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保衛處通报至學生学院(书院),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學生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教职工车辆违规停放。违规1次的,本人提交《文明出行允许书》,携带有效证件到保衛處治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保衛處予以警告,本人提交《文明出行允许书》,单元卖力人签字加盖公章,到保衛處治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保衛處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精神文明奖发放、年度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惩戒。

(3)临时聘用人员、物资保障服务人员、校企校地相助人员、校内施工人员车辆违规停放。违规1次的,本人提交《文明出行允许书》,由主管单元主要卖力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携带有效证件到保衛處治理领取手续;违规2次的,保衛處予以警告,本人提交《文明出行允许书》,由主管单元主要卖力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到保衛處治理领取手续,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3.共享单车、电车乱停乱放、车容不整或车辆存在宁静隐患,严重影响校内交通秩序和文明建设的,保衛處实时通知主管部门责令运营商进行整改,通知两次以上得不到有效改善或拒不整改的,通知主管部门终止与运营商相助协议。

4.锁车、扣车的具体认领流程详见保衛處网站服务指南。保衛處咨询电话:7355110,所在:北大门西侧附楼一楼大厅。

5.興華路校區參照本方案執行,咨詢電話:3188110,地點:教學區門衛值班室。

五、事情要求

1.各單位務必通知到每一位師生,做好教育引導事情。全體教職工生要服從事情大局,嚴格遵守治理規定,自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

2.保衛處将定期进行交通宁静违规情况通报,并将交通违规纳入年度目标治理考核。



保衛處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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