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動態

綜合新聞

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動態 > 綜合新聞 > 正文

關于開展申請2015年省級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設事情的通知

作者:校地相助辦公室  來源: 編輯:高凱 浏覽量: 日期:2015-02-13

 

 

各學院:

爲進一步發揮高校創新資源優勢,服務我省産業集聚區發展,凭据《河南省發展和革新委員會關于做好2015年省級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設事情的通知》(豫發改高技[2015]112號)要求,決定組織我校聯合我省産業集聚區企業共建一批研發創新平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領域及推薦名額

建設領域:2015年我省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將重點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衛星導航服務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産業,智能機器人、精密數控機床、數字化車間、3D打印裝備等智能制造裝備,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先進節能環保裝備,智能家電等現代家居,生物技術藥物,新型合金和功效质料等領域建設。

推薦名額:省教育廳分配我校推薦名額1項。

二、定位和目標

1.河南省産業集聚區産學研共建工程研發創新平台(以下簡稱共建平台)的定位是凭据整合集聚創新資源、加強協作開放共享、促進産學研用結合的原則,要以服務産業集聚區發展爲主線,圍繞産業集聚區主導産業發展亟需的關鍵共性技術,一是開展具有重要市場價值的重大科技结果的工程化和系統集成,二是提供工程技術驗證和咨詢服務,三是爲行業培養工程技術研究與治理高層次人才。

2.共建平台在形式上包罗兩種,依托省內高校和科研院所創新資源,聯合産業集聚區配合建設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設著眼于大行業發展,以推進産業進步爲目標,開展系統化、工程化的産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持續不斷地爲産業各環節提供技術支撐;工程實驗室建設圍繞産業發展需求,針對産業發展局部性、某一環節的共性技術制約,加強關鍵技術供給,提升産業持續發展能力。

3.共建平台的發展目標是打造成爲産業集聚區主導産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通過建设工程化研究、驗證的設施和有利于技術創新、结果轉化的機制,培育、提高持續創新能力,搭建産業集聚區與高校、科研院所之間的“橋梁”,加速科研结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平台;成爲産業集聚區主導産業工程技術驗證和咨詢服務平台;成爲行業工程技術研究與治理高層次人才的搖籃。

三、主要架構

共建平台包罗工程化基礎研究、公共創新服務、産業創新服務三部门:

1.工程化基礎研究部门指建在高校、科研院所,依托現有的研發平台,開展創新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獲取創新结果和自主知識産權的研發中心。

2.公共創新服務部门指建在産業集聚區,由高校、科研院所與産業集聚區管委會共建,面向産業集聚區企業和社會的開放性綜合公共創新服務平台,包罗各種形式的産業孵化基地、科技創業中心、實訓基地和質量檢測中心等。

3.産業創新服務部门指建在産業集聚區企業,由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共建,爲突破産業集聚區主導産業關鍵共性技術,提升産業焦点競爭力,加速創新结果轉化的産業創新服務平台,是工程化基礎研究部门在産業集聚區的延伸。

申報工程研究中心要同時擁有工程化基礎研究、公共創新服務、産業創新服務三部门。

申報工程實驗室除建有工程化基礎研究部门外,至少建有公共創新服務或産業創新服務部门之一。工程實驗室通過發展可以升級爲工程研究中心,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達到國家級標准的,積極推薦申報國家級創新平台。

四、建設標准

凭据省工程研究中心評價指標體系,結合産業集聚區的實際需求,制訂河南省産業集聚區産學研共建工程研發創新平台指標體系(附件1)作爲批複的主要依據。評審指標分爲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兩大類,其中定性指標作爲批複的前置條件,一票否決,切合前置條件的進行評審,凭据定量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進行批複,成熟一家批複一家。

1.定性指標主要包罗四項內容。一是要切合産業政策、産業集聚區主導産業發展偏向及當年申報要求重點領域。二是要與産業聚集區或産業集聚區相關企業簽訂正式産學研相助協議。三是要在産業集聚區內建有或計劃建設相應的公共創新服務和産業創新服務部门,編制事情實施方案,方案須明確與産業集聚區實質性的相助內容及相助目標。四是要有工程化能力,科技结果在企業有乐成轉化的案例。

2.定量指標主要包罗三部门內容,滿分爲100分。一是考察實力與能力,主要在科技經費支出、人才隊伍建設、裝備條件、科技活動情況等方面進行評比,權重爲40%。二是考察産出與貢獻,主要在收入水平、结果數量、行業貢獻度等方面進行評比,權重爲45%。三是考察體制與規劃情況。重點在創新平台運行治理、人才激勵、结果轉化機制以及發展規劃和研究偏向與産業集聚區發展銜接情況進行評比,權重爲15%

達到指標體系中的基本要求,可獲得相應權重的及格分,未達到或超過基本要求的根據整體申報情況給予相應分值,最低爲零分,最高爲相應的權重分。

五、申報條件

申報省級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創新平台除了具備《河南省工程實驗室治理辦法(試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治理辦法(試行)》要求條件和以上建設標准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突出的專業特色和業績、顯著的産業技術優勢和高水平的創新團隊,構建有長效的産學研相助機制。

2.切合我省發展規劃和産業總體结构,屬于地方主導産業、特色産業、國家創新型都市、國家高技術産業基地、戰略性新興産業示範園區規劃等確定的重點領域。

3.地方政府或依托單位已有明確的財政資金支持計劃或部署。

4.創新平台總人數不低于40人,其中專職科研人員不低于20人;相關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研發場地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有承擔過省級以上科研計劃或行業標准主要制定經曆等。

六、具體要求

1.學院擬申報平台需切合本年度省重點建設領域要求,且與我校在建省級平台研究偏向不重複。

2.因本年度推薦名額有限,我校目前已建設有省級平台的學院,原則上不再申報。

3.质料編制:請切合申報條件的學院凭据本通知要求,聚焦缺少省級創新平台建設的産業集聚區,認真組織,積極謀劃,嚴格標准。依據《河南省工程實驗室治理辦法(試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治理辦法(試行)》精神,認真編制河南省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申報质料(提綱見附件4、附件5),並填寫《2015年河南省産業集聚區産學研共建工程研發創新平台申請名單》(附件2)。同時,需對所提交的申請质料和相關附件提供真實性聲明(附件3,與申請质料一起裝訂)。

4.報送時間:請于35日前將申請质料(一式四份附電子版)以及申請名單(一份附電子版),經所在學院審核後報送校地相助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Xdhzb@xcu.edu.cn

聯系人:郭超峰電話:13069500268

 

 

 

附件:(1-5)附件1-5.doc

1.河南省産業集聚區産學研共建工程研發創新平台指標體系

22015年河南省産業集聚區産學研共建工程研發創新平台申請名單

3.真實性聲明

4.河南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大綱

5.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組建方案編制大綱

 

 

 

校地相助辦公室

201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