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部:
凭据校黨(2009)3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事情實際,現將本學期組織學生參加升國旗儀式和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負責升旗單位人員于周一早上6點30分在弘毅廣場面向國旗荟萃到位,6:40升旗儀式開始。
二、升國旗儀式由學校學生事情部負責組織實施,是升國旗的責任單位。國旗班負責升旗儀式。各相關人員應衣著整潔,學生以矩形方陣肅立,向國旗行注目禮,唱國歌。由宣傳部廣播站負責准時播放國歌。
三、凭据學校升旗計劃,各教學院部參加人員爲本單位的相關領導和輔導員及所屬學生(200名以上學生或一個年級參加),有相關老師帶領並組織好學生,其他各教學院部學生自願參加。
四、學生事情部負責對各教學院部升國旗組織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並納入學生事情目標治理。
五、各教學院部參加升國旗儀式的具體時間部署見附件。
学生事情部
2015
年3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