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划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依法招生,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PP电子学院(国标代码10480)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河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生长试点单元”和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办学地址:PP电子市八一路88号(校本部);PP电子市兴华路2111号(医学院校区)。
第三条 学校招生贯彻公正、公正和果真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事情委员会,全面卖力学校招生事情,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業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事情的常设机构,卖力招生的日常事情。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凭据学校生长计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生长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向社会宣布。
第七条 凭据教育部招生计划体例和治理的有关划定,学校本科预留计划40人,用于调治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事情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事情的相关划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事情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接纳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凭据专业计划数,按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听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平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置惩罚。同分数考生,则依次凭据语文结果、数学结果、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統(聯)考成績,凡填報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對進檔考生,接纳專業志願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各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1.美術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産品設計、美術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藝術設計(專科)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學、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體育教育專業:按文化課成績30%和專業成績7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體育教育專業按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公式: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總分)×30+(專業成績/專業總分)×70。
以上各專業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凭据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爲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一条 对口类专业录取规则:
學校對進檔考生,接纳專業志願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分數相同,則依次凭据語文(中職類爲語文、英語合卷)成績、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二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康健状况应切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事情指导意见》和有关划定。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 学费尺度
第十五条 学费尺度:凭据河南省生长革新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尺度收取。现将学校2021年学费尺度宣布如下:
普通本科專業:文科類4400元/生·學年,理工類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8000元/生·學年,醫學類5500元/生·學年,體育教育4400元/生·學年。
對口本科專業:參照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准,體育教育4400元/生·學年、音樂學8000元/生·學年、旅遊治理4400元/生·學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20000元/生·学年,预科升入學生凭据升入的专业科类尺度缴纳学费。
普通專科專業:醫學類4800元/生·學年。
軟件職業技術學院二年制專科專業8000元/生·學年。
省級特色化示範性軟件學院相關本科專業12000元/生·學年。
中外相助辦學本科专业16000元/生·学年。
中外相助辦學专科专业13000元/生·学年。
第十六条 住宿费尺度:按差异的住宿条件,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六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第六章 奖贷助情况
第十七条 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學生中特别优秀的學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學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學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
3.PP电子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學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生长而设立,每生每学年2000元。
4.PP电子学院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在发现专利、发表论文等科研运动中体现突出的學生,每次奖励额度从100元到1500元不等。
第十八条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學生措施: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學生,平均每生每学年3300元。
2.临时困难补助:为资助學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学习、生活中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3.勤工助学:學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正当酬金,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运动。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學生一般可通过学校學生资助治理中心或生源地學生资助治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凭据国家有关政策,资助困难學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學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助。
5.赔偿代偿:加入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及结业后服务下层的學生,服务期满后可通过学校及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赔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小我私家通过学校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學生进行物质资助和精神勉励。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學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划定的课程及学分,结果及格者发表PP电子学院结业证书,对切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结业生,发表PP电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度PP电子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事情。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事情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事情的政策、划定与本章程纷歧致的,以本章程划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纷歧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PP电子学院招生事情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詢電話:0374—2968818
監督電話:0374—2968928
學校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