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填報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專業成績使用考生所在省(區、市)統考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對進檔考生,接纳專業志願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各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1.美術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産品設計、美術學、繪畫)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藝術設計(專科)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學、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體育類(含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治理)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以上各專業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凭据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爲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