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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屬各有關單位:
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請和2014年度結題事情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項目申請
1.我校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于2015年3月12日16时截止,项目要求的各项质料请于此时间前交到科研處413房間,逾期不予受理。
2.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罗: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外洋及港澳學者相助研究基金項目、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相助研究項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請範圍的項目類型,其申請接收時間將另行宣布。對于隨時受理申請的國際(地區)相助交流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自2015年起,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接纳在線方式撰寫。
(三)申請人事項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相關類型項目及資金治理辦法,于2015年1月15日後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處基金治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凭据种种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類項目申請經費分爲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部门,其中,直接費用包罗設備費、质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相助與交流費、出书/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産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其他支出;間接費用是指依托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罗依托單位爲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衡宇,水、電、氣、暖消耗,有關治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資助強度爲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和。申請人只需填報直接費用部门,間接費用及項目申請經費在申請書中自動生成。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质料,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实时向科研處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允许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质料原件等附件。
二、項目結題
請相關人員检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通知。
三、項目進展報告
項目負責人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按要求于2015年1月5日前在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進展報告》(以下簡稱進展報告),無需提交紙質质料。對未按規定提交進展報告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其他
(一)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均應當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爲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否則按不端行爲處理。
(二)《指南》于2014年12月發行,並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宣布。
(三)自然科學基金委隨時宣布新的項目指南、通知通告和事情動態,請申請人關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科研處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