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结业生求职补助发放事情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结业生就业创业事情的通知》(豫政办〔2014〕81号)精神,现将做好2015年求职补助发放事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和範圍
河南省行政區域內普通高等學校積極求職且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和殘疾的2015年畢業年度畢業生。
二、發放原則和標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老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正公正、分级治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尺度。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領發放法式
(一)小我私家申请。2015年1月10日前,各院组织切合条件的2015届结业年度结业生集中提出申请。
申請质料具體爲:1.申請人所在家庭父(母)親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的,須提交(1)低保证复印件、低保发放领取存折首頁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证明家庭成员父(母)亲有享受低保人员且确认正在享受低保的现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质料包罗: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頁、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同一户号。如果不在同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怙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子(女)供养关系证明,证明申请人和低保金领取人系同一家庭且具有供养关系;2.申請人本人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的,僅提交身份證明和享受低保的證明(或最新低保金領取記錄證明);3.申請人爲殘疾畢業生的提交《殘疾人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4.以上申請人員須統一填寫並提交《河南省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附件1);5.申請人既持有《殘疾人證》,所在家庭同時又享受低保待遇的按其中一種情況申報即可,不得重複享受求職補貼。
(二)集中上报。2015年1月14日,各院将申请质料纸质及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集中上报至就业服务大厅(启智楼C座一楼)。
(三)初审公示。2015年1月20日—25日,招生就業处对申请质料进行审核,并对切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我校结业生就業信息網进行校内公示。
(四)审核发放。申报质料经省教育厅大中专學生就业服务中心复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通事后,于2015年4月10日前在河南省结业生就業信息網公示最终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报省财政厅核实拨付。
四、注意事項
(一)切合條件的畢業生將《河南省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1份填寫完整並打印,與電子版同時上報。
(二)銀行賬號用我校所發建行卡。
(三)各院將《河南省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擬發放一覽表》1份填寫完整,打印並加蓋公章,與電子版同時上報。
五、事情要求
各院要高度重視,紮實做好求職補貼發放事情。接受畢業生和全社會的監督。對經查實虛報冒領求職補貼的畢業生,責令退回補貼資金,並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檔案。畢業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對有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招生就業处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