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爲深入貫徹落實全省統戰事情會議精神,全面了解我省高校目前統戰事情開展情況,進一步推動高校統戰事情信息化建設,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專門開發了“河南省高校統戰事情信息平台(試行)”。根據事情要求,我校需要登陸信息平台進行基礎信息填報,爲進一步做好事情,經研究決定在全校開展2015年統戰事情信息統計,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計對象範圍
1、各民主黨派成員
2、無黨派人士
3、歸僑僑眷
4、留學歸國人員
5、社会团体组织(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留學歸國人員联谊会、歸僑僑眷联谊会、少数民族联谊会、宗教组织联谊会、工商联合会、台湾同胞联谊会、欧美同学联谊会)等。
無黨派人士的內涵和條件。依據中發[2005]5號文件精神,無黨派人士是指“沒有參加任何黨派、對社會有積極貢獻和一定影響的人士,其主體是知識分子”。切合以下條件之一者,稱爲無黨派人士。
(1)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未加入任何黨派者;
(2)擔任副處級以上職務且未加入任何黨派者;
(3)具有博士學位且未加入任何黨派者;
(4)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且未加入任何黨派者;
(5)在其他人民團體中擔任領導職務且未加入任何黨派者;
(6)省、市各級統戰部門聯系和培養的無黨派對象。
歸僑僑眷人員身份界定:
1、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僑眷包罗:華僑、歸僑的配偶,怙恃,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怙恃、外祖怙恃,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2、華僑的界定:
(1)“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視爲華僑;
(2)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正当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視爲華僑。
留學歸國人員身份界定:
1、公派或自費到國外高等院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以上的留學人員;
2、在國內已取得本科畢業以上學曆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到國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以上取得一定结果的訪問學者和進修人員;
3、在國內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開展相助研究半年以上的高級訪問學者。
二、相關要求
1、此次統計事情旨在做好我校填報河南省高校統一戰線事情信息平台事情。請各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高度重視,指派專人負責,認真開展統計上報事情,做到統計事情信息全面,無遺漏。
2、請各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統一填報《2015年許昌學院統戰事情信息統計彙總表》(見附件),紙質加蓋公章于
2015年
6月
12日
前报至黨委統戰部办公室(办公楼320房間),電子文檔請發至電子郵箱(tzb@xcu.edu.cn)。聯系電話:2968916。聯系人:嶽凱聲。
附件:2015年許昌學院統戰事情信息統計彙總表
中共許昌學院委員會統戰部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