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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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啓動2015年度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事情的通知

作者:學生资助治理中心來源: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編輯:陸樂軍 訪問次數:發布時間:2015-06-26

各教學院部:

凭据河南省學生资助治理中心关于2015年度國家助學貸款事情的部署,現將我校2015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在校生申請事情和數據錄入等有關事情通知如下:

一、申請範圍及要求

1.我校正式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學生均可申请;

2.貸款額度:學住費:只能填寫需交學費、住宿費資金總額,不得多貸;同時,貸款總額必須爲100的倍數即整百整千。

3.各院(部)要认真考察申请贷款學生的日常体现,对预计未来违约风险较高的學生应不予批准其贷款申请。

注意:

2011年起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统一使用支付宝账户进行放款,贷款學生申请贷款并审批通事后支付宝平台会为每位贷款學生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该账户即贷款學生贷款和还款账户,贷款资金下达后会首先进入學生支付宝账户,并将學生所贷学住费扣划到我校账户,因此,务必不能让學生多贷学住费。

二、貸款數據錄入

贷款申请数据录入可由申请贷款學生通过在线系统自行录入也可由院系通过助学贷款系统进行统一录入,录入方式见“新系统国家助学贷款學生操作说明”(附件)。以后许多事情需要贷款學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完成,因此建议由學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贷款申请。

1.首次贷款學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學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账户信息后直接提交贷款申请即可;

2.续贷學生:

1)需至少登陸兩次在線服務系統;

2)通過系統填寫一份200字以上的“續貸聲明”;

3)學生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后系统才可允许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

三、需提供质料

1.凭据國家開發銀行新的助學貸款操作規程,自2014年起啓用新的《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原《貸款審批表》不再使用;

2.首次贷款學生需提供《申请表》(學生结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三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盖章证明即可)、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學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頁复印件,以上质料各2份;续贷學生只填报《申请表》即可,不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注:《申請表》可在系統申請後直接導出打印,也可使用空白表格填寫;對貸款申請及數據錄入如有問題請認真查閱操作說明,然後仍有問題再咨詢學校資助中心。

3.此通知下发后请各院(部)尽快通知所有在校學生,需要申请本年度贷款的學生通过系统进行申请,有贷款需求的學生应在820日前完成系統申請。

4.《申請表》等质料一式兩份,一份各學院存檔、一份在貸款申請事情結束後根據學校資助中心通知隨貸款条约檔案整理後一並上報。

 

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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