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部):
凭据《河南省學生资助治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學生资助申请审核及质料报送事情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关于2015-2016學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的有關事情通知如下:
一、申請資格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的意見》(財教〔2011〕538號)精神,2012年秋季學期開始,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實施教育資助政策。
注:即2014年12月前退役,后加入高考,考上我校的统招本专科學生。
二、申請法式及標准
1.切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學生,自愿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并如实填写《2015-2016 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該申請表填寫時不得隨意塗改,填寫時間應有具體的起始年月,認真填寫完畢後提交至資助中心。
2.申请學生随《申请表》附退役士兵证复印件一份。
3.學生应凭据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凭据学费尺度,每人每年最高不凌驾8000元。
三、质料上交
各院(部)接到通知后应积极宣传,对切合条件的學生应实时资助其治理相关手续,并于2015年10月9日前將《申請表》及退役證複印件以院(部)爲單位交資助中心。
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