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普及宗教知识,宣传国家有关执法规则,促进大學生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學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问题的能力。
二、主辦單位:黨委統戰部
三、承辦單位:法政學院
四、活動主題:普及宗教知識,加強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教育。
五、活動對象:各院部全體教職工生。
六、活動形式:競賽接纳搶答賽的形式。
七、活動時間
1、抽簽:
2015年
11月
23日
上午9:00,所在:法政學院办公室。
2、初賽:
2015年
11月
24日
下午14:30-18:00
3、決賽:
2015年
11月
27
日下午14:30-18:00
八、活動地點:大學生运动中心
九、報名方式
2015
年11月23日
前将本单元参赛领队、队员姓名以书面形式交至法政學院办公室。联系电话:2968785。
十、組隊辦法
以院(部)爲單位,選拔出一支參賽代表隊,每支代表隊由1名領隊兼指導老師、3名參賽隊員、1名替補隊員組成。
十一、比賽內容
竞赛试题规模为省委统战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宗教局编印的《大學生宗教知识手册》(電子版通過辦公系統上傳,請各人登陸下載)和國家有關执法、法規、政策等。
比賽的題型分爲選擇題、簡答題,辨析題三種,答題形式分別有必答題、搶答題和風險題三種。
十二、活動規則及流程
(一)比賽規則
1、大賽接纳淘汰制,以抽簽方式決定出場順序和場次。每支隊伍出場3名選手,每組獲勝的隊伍晉級,抽簽輪空隊直接晉級。
2、各代表隊底分均爲 100分,以答題得分累計各隊成績。遇積分相同無法排出晉級名次時,接纳加賽個人輪流必答的辦法決出最終排名。
3、選手必須起立回覆問題,不能超過限定時間,答題完畢後,由主持人宣布是否得分或扣分。如選手答題不明確,主持人難以判定時,由比賽仲裁委員會討論裁定是否得分。
4、各參賽隊必須嚴格遵守競賽規則,服從主持人意見。如有異議,可通過領隊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由仲裁委員會配合討論裁定,不得在賽場內爭執。
(二)比賽流程
1、第一部门:個人必答題
(1)每支參賽隊伍3題,每題10分,凭据面對觀衆從左到右的順序,每名選手答1題,不能相互討論和補充;
(2)主持人直接口頭提問,在主持人宣布“開始”後開始記時,每道題限時30秒;
(3)選手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回覆完畢,超時回覆以答錯處理;
(4)必答題設選擇題和簡答題,答對加分,答錯不予扣分。
2、第二部门:集體必答題
(1)题型为简答題,每題20分,限時40秒;
(2)參賽選手可以進行討論,集體作答,可以補充和糾正,但以最後糾正結果爲准。
3、第三部门:搶答題
(1)本輪共15道抢答題,每題10分;
(2)主持人直接口頭提問,參賽者只有在主持人讀完題目,並宣布“開始”後,才气按搶答器,違反規則,扣去搶答隊伍10分,本題作廢。
4、第四部门:風險題
(1)此項設有10分、20分、30分題,包罗選擇題(10分)簡答題(20分)和辨析題(30分),每支隊伍給予兩次答題機會,分兩輪進行;
(2)參賽隊伍可自選三類分數題中的一類做答,答對加相應的分,答錯扣相應分;
(3)每道題回覆限時100秒,參賽隊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正確回覆問題,超時按答錯處理。可以棄權不選,棄權不加分也不扣分。
(三)加時賽規則
比賽第四個環節進行完後,若兩隊分值相等,再進行一輪個人輪流必答題環節,兩隊輪流答題直到一隊答不出來,以此決出勝負。
十三、比賽要求
1、本次搶答賽設有主持人、計分小組、仲裁委員會。
2、(1)主持人4名(男女各2人)搭檔主持。對參賽隊員提問;
(2)計分小組由4人組成。1人對環節計時,3人對分值加減進行統計;
(3)仲裁委員會由3人組成,對活動中的爭議作出解釋和評判;
3、現場嘉賓可由相關部門及院部主要領導組成;
4、每隊的出場順序、和對抗隊伍由抽簽決定,抽簽輪空則直接進入下一輪。
5、每隊領隊老師一名,隊員人數3名,替補隊員1名。在比賽過程中不得退場、更換隊員;
6、參賽隊伍須遵守比賽規則,對主持人的意見不得爭辯。如有異議,由領隊老師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賽場內不得爭執。
7、比賽過程中不得攜帶資料及使用通訊工具幫助答題,否則取消比賽資格;
8、參賽選手認真聽題,须要時主持人可重複一遍。
9、回覆問題時要站立,回覆過後應明確体现“回覆完畢”,之後不得進行補充回覆。選手回覆完畢後,主持人宣布結果,計分小組記分;
10、隊員回覆時,其他參賽隊伍不得幹擾。違者扣除與題目相應分數;
11、啦啦隊必須按指定地點坐好。隊員在搶答、答題時,場上觀衆不得喧嘩、提示或幹擾。違者扣除題目相應分數;
12、所有環節結束後,按分值崎岖排着名次,並由仲裁小組宣布獲勝方。
13、分數相同的隊伍,進行加時賽,決出勝負。
十四、獎項設置
(一)團體獎
競賽設一等獎一個、二等獎二個、三等獎三個、組織獎三個,頒發獲獎證書及獎金。
(二)個人獎
獲獎隊伍的參賽隊員(含替補),頒發獲獎證書。獲獎隊伍的指導老師,頒發證書。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黨委統戰部
2015
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