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院(部):
为勉励高等学校學生积极加入士官直招,提高队伍士官人才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照料部决定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學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凭据《河南省學生资助治理中心關于認真做好我省2015年高校直招士官學生国家资助事情的通知》(豫教资[2016]7號)的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资助工具、规模及尺度
從2015年7月1日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學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首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工具有三类:第一类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第二類是2012年9月入學參加定向士官培養、2014年12月入伍實習、2015年7月下達士官任職命令的高校畢業生,第三類是2013年9月入學參加定向培養、2015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學生。
学费赔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學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罗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産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赔偿或者代偿,本专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凌驾8000元。获学费赔偿學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赔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送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赔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横跨部门退还學生。
二、申請法式
(一)申請质料
1、直招士官的學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在首頁点击“直招士官报名”,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學生直接登录),点击左侧栏“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养士官”按钮进入并补填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學生学费赔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入伍通知书原件及笍摹件。
3、结业证书原件及笍摹件。
(二)報送時間
截止至2016年3月4日。
(三)報送地點
大學生服务中心(D座啓智樓一樓大廳)。
三、注意事項
1、各院(部)接到通知后请实时通知相关學生或學生家长。
2、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等行爲造成退兵的,將取消其受助資格,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資金,由相關部門收回。
联系人:陸樂軍联系电话:2968882
學生事情部(处)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