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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我校2016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及發放事情的通知

作者:孫旭來源:就業服務中心 編輯: 訪問次數:發布時間:2016-03-08

 

各院部: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做好2016年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事情的通知》(豫人設就業〔20166號)的文件精神,爲切實做好我校2016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及發放事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對象爲切合下列條件之一、有就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2016屆畢業年度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一)所在家庭父(母)親或本人正在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爲殘疾人;

(三)已獲得2016學年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助學貸款。

升學、出國、應征入伍、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定向培養以及暫無就業意願的除外。

二、發放原則和標准

(一)發放原則:堅持誠實守信、自願申請、公正公

平、公開透明的原則。

(二)發放標准:按1000/人一次性發放。

三、申報流程

(一)個人申請階段:

1.申請人所在家庭父(母)親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交:

1)低保证复印件、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頁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加盖公章)。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质料包罗: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頁、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人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同一户号。如果不在同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怙恃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2.申請人本人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的,僅提交身份證明和享受低保的證明(或最新低保金領取記錄證明)。

3.申請人爲殘疾畢業生提交第二代《殘疾人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尚未辦理《殘疾人證》或證件遺失的申請人,需及時到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辦理相關手續。

4.申請人爲享受助學貸款的,由所在高校初審後,彙至省教育廳相關部門審核確定。条约必須爲涵蓋2016學年且簽章齊全的原件及複印件。

5.以上人員須統一填寫《河南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一式三份,個人留存一份,高校留存一份,報人社部門審核一份),並凭据上述四條质料要求提交申請质料複印件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二)院部上報质料時間:

各院部要認真對上述质料進行審核並填寫《XX學院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明細表》(附件2),加盖院部公章并由主管學生事情的领导签字,于316日上午10點前把所有质料上報至就業服務大廳,所有表格的電子版發送至jyzx@xcu.edu.cn,联系人:孫旭。

(三)學校公示階段

學校對申請质料進行審核後在全校範圍內公示五天,在上級部門規定時間內上報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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