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教資助【2016】709號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我校2016年度國家獎助學金評定有關事情部署如下:
一、組織機構
1、建设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议、认定小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建设以學生领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和學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议小组,卖力认定的民主评议事情。评议小组成员中,學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學生代表应占年级(或专业)人数的10%。
2、建设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认定小组:以分管學生事情的院系领导为组长、资助专干为副组长,领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事情组,卖力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事情。
二、評定內容
(一)評審資格
1、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工具是高校在籍學生,各學院在本学院内审核、尤其是上报国家奖助学金人员名单是务必先行做勤学籍对比事情,对于因种种原因不能在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學生一律取消资格。今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事情结束后,河南省學生资助治理中心将专门对审批数据进行学籍比对,如发现有不在籍學生将在全省规模内通报,望各學院引起重视,增强学籍比对事情,一旦发现退学、休学(入伍、病休及其他原因)等不在籍情况要立即向资助中心汇报。
2、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具是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學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特别优秀學生,学习结果和综合考评结果都必须在專業總排名的前10%以內;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具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學生,学习结果和综合考评结果都必须在專業總排名的前25%以內;
4、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具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學生,凭据上级有关要求,今年建档立卡困难學生可直接申请并获得一档助学金;凡申请建档立卡家庭的學生,要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到户籍所在县(区)扶贫办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業務治理子系統”中查詢信息後加蓋公章,並在“扶貧系統”查詢本人家庭情況所在界面進行截圖拍照或將縣(區)扶貧辦發放的《扶貧手冊》等扶貧质料拍照截圖,辦理完後將上述兩份质料交至所在學院方可認定。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今後在校期間所有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5、原则上讲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學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學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PP电子学院奖学金的學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評審過程
评议小组推荐审查及格的申请學生名单上报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小组审核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完毕后,院系需自行公示5天並將獲獎名單報校資助中心。
三、數據錄入
1、拟申请资助學生应在9月29日前登录“河南省學生资助在线系统”完善小我私家详细信息;各學院于9月30日下午进行學生基本信息审核和学籍信息变换审核;
2、国家奖助学金获奖或受助學生应在10月7日前登录小我私家系统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各學院于10月8日进行學生困难认定申请审核,校资助中心于10月8日下午5点进行全校困难认定學生审核;
3、国家奖助学金获奖或受助學生应在10月10日前登录小我私家系统提交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各學院于10月11日进行學生奖助学金申请审核,校资助中心于10月11日下午5点进行全校奖助学金申请审核;
四、质料上報
國家獎助學金申請審批表格將通過系統在線打印,具體要领、填寫要求、上報時間另行通知。
學生事情处 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6年9月28日